卷七 · 财政与央行
一个政权要办成一件事——打一场仗、修一条渠、赈一次灾——先得有钱。钱不会从衙门里长出来,也不会从议事厅的长桌上长出来。它的来路其实只有三条:向明天借,向今天课,向地里派。三条路看着不同,落到人身上却指向同一件事:总有一个人,在没有被问过的情况下,替这件事付了钱。你在这三条路上的位置,决定了你交出去的是哪一段——是明年的收入,是这个月的工钱,还是你根本没经手、只随一次结账就付掉的那部分。先留一个问题,不必现在回答:你上一次亲手交给国家的钱,是哪一笔?——如果一时答不上来,那多半不是你忘了,而是它根本就没有经过你的手。
一六七二年,查理二世停了兑付——存在王家造币局里的金币,他借去维持宫廷开销,还不上了。替王室看管金银的金匠因此成片倒闭,活下来的再不肯借钱给国王(英格兰银行博物馆官网《Why was the Bank of England founded?》至今仍这么写)。二十二年后,威廉三世要为对法战争筹钱,伦敦城里的金匠集体摇头。
于是换了一种借法:由苏格兰人威廉·佩特森(William Paterson)提议,让公众把钱借给政府——不是借给国王本人,而是借给一家为此成立的股份公司。一六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,皇家特许状(Royal Charter)批准成立「英格兰银行总裁与公司」(The Governor and Company of the Bank of England)。条件写进同年通过的《吨税法》(Tonnage Act 1694):认购者凑足一百二十万英镑,政府按年息 8% 付息,另付每年四千英镑的贷款管理费;法案全名里写明,这笔钱用于「对法作战」。一百二十万英镑在十一天内募满(一说十二天),认购者一千二百六十八人,其中女性占一成二,多数人出资不足一千英镑。
钱从认购者——伦敦的商人、绅士与贵族,多数出资不足一千英镑——流进英格兰银行,再由银行交给政府,最终变成海军与战场上的开销。真正要紧的是反向那一条:政府每年付 8% 的利息加四千英镑管理费,年年回流到股东手里,而付息的来源,是押给债权人的吨税与酒税,也就是今后一年一年收上来的税。谁承担:未来的纳税人。他承担的不是一次性的钱,而是一份在他出生之前就写好的付息义务。为什么是他:因为担保品是税,而税是他交的;他却不是这笔交易的签字人。他知道吗:他知道自己交吨税、交酒税,但一六九四年那张借据上没有他的名字——债是他担的,字不是他签的。1,268 个人凑出一百二十万英镑用了十一天(一说十二天)⇄ 而这道被一六七二年那次停兑砸开的裂缝,修了二十二年,国王才重新借到钱。
Tumany:国家借的不是钱,是还没收上来的税——今天把钱数清的是债主,将来把税交齐的是还账的人,两者从来不是同一批。
借来的钱终究要还,还钱的来源是税。而当税不够用时,国家还有第二条路:不再绕道,直接把手伸进收入的口袋。下一条路开在同一个国家,开在一场更大的战争之前。
一七九八年十二月,首相兼财政大臣小威廉·皮特(William Pitt the Younger)在预算中宣布开征所得税,一七九九年起征,名目是为对法战争购置武器与装备。设计是累进的:年收入六十英镑以下免征;六十至二百英镑之间分二十九档递增,最低档为每磅二便士(1/120);二百英镑以上为每磅二先令,即一成。皮特指望一年收一千万英镑,一七九九年实收六百余万英镑,比预期少了四百万。
一八〇二年《亚眠和约》后停征,一八〇三年战事再起又征,一八一六年——滑铁卢之后一年——再停。这一次停得很彻底:全部纳税记录奉命销毁,财政大臣当众焚烧;只是副本还压在税务法庭的地下室里。二十六年后的一八四二年,罗伯特·皮尔(Robert Peel)以《所得税法》(Income Tax Act 1842)重新开征,起征点一百五十英镑,每磅七便士(约 2.9%)。此后它再没停过。
这条链上,钱从年收入过线的人手里出来,经税吏,进战争。它的要害在"看得见"三个字:田税课在土地上,土地跑不掉;所得税课在收入上,而收入必须写在纸上才能被课——所以它被切成五类附表,A 是地租,B 是土地经营,C 是公债利息,D 是经营与职业所得,E 是薪俸,凡落在五张表之外的所得,就不算所得。谁承担:把收入写成数字、因此被看见的那一批人。他们承担的不只是钱,还有一次被记账——他们的生活第一次以一个数字的形式进了政府的册子。为什么是他:因为他的所得留得下凭证,而别人的留不下。他知道吗:他知道,而且他是被承诺过的——「战争结束即停」是这笔交易的一部分;只是这句话不在税单上,在议会记录里。一八一六年,全部纳税记录被下令销毁、当众烧掉 ⇄ 二十六年后,同一笔税回到同一批人身上,而他们连抗议都来不及重新学会。
Tumany:临时税与常税的分界不在税率,在「停」这个动作由谁做主——它停过一次,就证明它还能再开一次。
英国这一笔,好歹是议会举手表决、白纸黑字写进法条的。同一件事挪到另一个地方、改成从田亩上直接加派,字据就短得多,也硬得多。
万历四十六年(1618),辽东用兵,户部尚书李汝华议请每亩加征银三厘五毫。《明史·食货志》记的是:「浙江十二省、南北直隶照万历六年会计录所定田亩,总计七百余万顷,每亩权加三厘五毫……总计实派额银二百万三十两四钱三分八毫零」(转引自《光明日报》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《我们何以成为纳税人?》)。次年再加三厘五毫,万历四十八年(1620)又加二厘,前后共九厘,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,岁征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(一说每年五百二十万两),遂为定额。
崇祯四年(1631)提高到一分二厘,派银六百六十七万余两,除兵荒蠲免实征五百二十二万余两,另加关税、盐课及杂项,共征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。崇祯十年(1637)为镇压农民起义加征剿饷,年额二百八十万两(一说三百三十余万两),原议只征一年,实际征到崇祯十三年;崇祯十二年(1639)又加练饷,年额七百三十万两。三项合称三饷,合计岁额说法不一——有九百余万两、一千六百七十余万两、二千万两左右三种说法。清初下诏蠲免三饷,而辽饷中的九厘银不久即编入《赋役全书》,作为田赋正额征收,终清一代未再蠲除。
| 名目 | 开征 | 年额(万两) |
|---|---|---|
| 辽饷(每亩九厘) | 万历四十六年—四十八年(1618—1620) | 520(一说 5,200,062 两) |
| 剿饷 | 崇祯十年(1637),原议一年,实征至十三年 | 280(一说 330 余万) |
| 练饷 | 崇祯十二年(1639) | 730 |
| 三饷合计 | — | 说法不一:900 余万 / 1,670 余万 / 2,000 万左右 |
钱从种地的人手里出来,经州县汇入户部,再运到辽东前线与剿、练的兵营。加派的单位是亩,收的时候却是照户、照丁往下压:亩不会跑,人会——地荒了、卖了、被兼并了,加派还钉在原地,落在还留在原地的那些人身上。谁承担:手里有地、或曾经有地的农户,以及那些地已没了、却仍按旧额被摊派的邻里。他们承担的是一个没有上限的数:正额是固定的,加派是按需要定的。为什么是他:田亩是唯一既跑不掉又数得清的税基,写诏书的人手边只有这一样东西可写。他知道吗:他知道诏书上加了几厘,不知道明年还加几厘,更不知道加完之后自己会不会变成需要「剿」的那一类人。顾炎武《天下郡国利病书·福建三》里留了一句:「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,纳饷至十两。」每亩从三厘五毫加到九厘用了三年(1618—1620)⇄ 而这道说好打完仗就停的加派,在田赋正额上坐了多久——清初下诏蠲免三饷,九厘银转头编进《赋役全书》,终清一代未再蠲除。
Tumany:写在亩上的税,最后是照着人收的——地跑不掉,人会跑;等他跑到无地可种,他就成了这笔饷要剿的那种人。
田亩上的加派,写在诏书里,明码标价,看得见。现在的取法换了:它不再单独立一个名目等你来缴,而是把手安进每一次买卖,藏进价钱里。
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,国务院令第一三四号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,税率简并为 17% 与 13% 两档(后经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、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两次调整,一般税率分别调整为 13% 与 9%)。真正定下这套机制的是第四条: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。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),自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起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。
这一套至今仍在运转。二〇二四年,国内增值税收入 66,672 亿元,同年全国税收收入 174,972 亿元,个人所得税 14,522 亿元(财政部《2024 年财政收支情况》,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发布)。纳税期限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期的,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(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)。
| 项目(2024 年) | 收入 | 较上年 |
|---|---|---|
| 国内增值税 | 66,672 亿元 | −3.8% |
| 企业所得税 | 40,887 亿元 | −0.5% |
| 个人所得税 | 14,522 亿元 | −1.7% |
| 全国税收收入合计 | 174,972 亿元 | −3.4% |
这条链上,每一环都在替国家收一次税:卖家按价算出销项税,向买家一并收取;他自己进货时付过的进项税,凭发票抵掉;只把差额交上去。于是「缴税」这个动作被拆成无数次小额代收,摊在每一张发票上,而缴税的人不是最后出钱的人。谁承担:链条末端那个不开发票、也没有下一手可以转嫁的买家。他承担的是价钱里那一段他看不见的税。为什么是他:进项抵销项的机制到他这里断了——他付的是全链累积下来的净额,却拿不到任何一张可以抵的票。他知道吗:他知道价钱,发票上也写着税额,但发票不开给他这一端,他拿到的是一张只有总价的小票。你在柜台前付钱的那一秒,税已经跟着价钱交出去了 ⇄ 而它成为国库里的一笔「国内增值税」,要等这个纳税期满之后再过最多十五天。
Tumany:这套链条把收税的手安在每一次买卖上——它不问谁最后承担,只保证每一环都替国家把钱收上来;而链条末端那个人,从来不在任何一张申报表上。
四个案例,三条取钱的路:向明天借(英格兰银行)、向今天课(英国所得税)、向地里派(明末三饷),以及那只被拆散到每一次买卖里的手(增值税抵扣链)。名目、年代、币种全不相同,落点却是同一处——总有一笔钱,从一个没有被问过的人口袋里出去。
要判断自己站在哪一条链的哪一环,两个问题就够了:一是你交出去的那笔钱,是你自己交的,还是在你经手之前就已经被别人交掉了;二是你交的时候,知不知道自己交的是多少。这两个问题的答案,都不写在账单上。
钱从谁的口袋出来,不看它叫什么名字——叫债、叫税、叫加派,还是叫进项抵扣,都不影响它最后落在一个没有下一手可转嫁的人身上。
Tumany:一笔钱最后从谁的口袋里出来,不看税单上写着谁的名字,看谁没有下一手可以转嫁。
有些口袋,一辈子没见过那张写着自己名字的税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