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· 托付
一七二〇年的巴黎,一个苏格兰人用印出来的纸币,把法国欠下的债换成了一家公司的股票;同一年年底,他被免职,离开法国,九年后死在威尼斯。他叫约翰·劳(John Law)。七十年后,在费城,另一位财政官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(Alexander Hamilton)也把一场战争欠下的债接了过来,用的是同一样东西——国家的信用。两人做的几乎是同一件事:一个把国家拖进了深渊,一个把国家从深渊里拉了出来。
差别不在胆量,在他们各自拿什么做了抵押。
这一卷要照的不是钱,是一个更贴己的问题——你手上正用着的那件东西,是谁的。借来的力量太好用,好用到你会忘了它不是你的。先留一个问题,不必现在回答:那件让你走得比别人顺的东西,你有没有想过它什么时候要还?
约翰·劳(John Law,1671 年—1729 年),苏格兰爱丁堡人,父亲是金银匠。一六九四年,他在伦敦的一场决斗中杀死对手,被判死刑,后改判罚金,随即离开英国,辗转荷兰、法国。一七〇五年,他刊行《论货币与贸易》(Money and Trade Considered),主张国家应当设立银行、以纸币供给货币。
一七一五年,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去世,奥尔良公爵摄政。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(1701 年—1714 年)打完之后,法国的债压得国库喘不过气。一七一六年,摄政王批准劳设立通用银行(Banque Générale),发行纸币;一七一七年,劳取得路易斯安那的贸易垄断权,成立西方公司(Compagnie d'Occident),即后世所称的密西西比公司;一七一八年,通用银行被政府收购,改称皇家银行(Banque Royale)。一七一九年,公司合并法国东印度公司等机构,改称印度公司(Compagnie des Indes),垄断法国与欧洲以外的一切贸易。同年一月,公司股价约五百里弗尔;到十二月,一万里弗尔(另有说法称峰值曾达一万八千里弗尔)。一七二〇年一月,法国月度通胀率达到二十三个百分点,同年劳被任命为财政总监;也是这一年,泡沫破裂,他被免职,离开法国。
一七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,他死在威尼斯。
劳的道理并不复杂:一个国家最缺的不是金银,是流动。债券锁在柜子里是死的,换成能在市场上买卖的股票,就成了活的资本;纸币周转起来,贸易、工厂、殖民地都跟着动。一七二〇年以前,这套道理真的在运转——发钞、买债、换股,一路把股价从五百推到一万,法国短时间里像换了一个国家。
问题出在他拿来做抵押的东西。那家公司的价值,压在一片谁也没有到过的土地上:人们买入的理由,是路易斯安那有金银,而在当时,没有一个股东见过它。当持股的人开始想把纸上的数字换成金币,他手上能兑的东西就不够了。从一七一九年十二月的高点,到一七二〇年年底破局,一年;从财政总监到被免职离境,更短。他不是没有想法,他是把自己抵押给了一件只能靠相信才能存在的东西。
Tumany:他要的是一台能一直转下去的机器,可他给它烧的燃料是别人的相信——而相信,是会到期的。
一七九〇年的费城,另一个财政官面对的是同一道题:一堆还不起的战争债。他也选择把债接过来,用国家的名字重新发一遍;只是他抵押的东西,不一样。
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(Alexander Hamilton,1755 或 1757 年—1804 年),一七八九年九月就任美国首任财政部长。一七九〇年一月九日,他向国会提交第一份《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》。当时联邦政府欠下的债,包括一千多万借自法国、荷兰、西班牙的外债,以及四千万上下发给士兵、农场主与商人的战争债券——后一种在市场上以远低于面值的价格流通,因为没有人相信这个新国家还得起。
汉密尔顿主张按面值足额承认全部旧债,以年息百分之六的新联邦债券置换;同时主张由联邦接管各州在独立战争中欠下的债,法案授权的上限为两千一百五十万美元。一七九〇年八月四日,《拨款法案》通过;此前他与杰斐逊、麦迪逊达成的政治交易是:首都南迁至波托马克河畔。他设减债基金专款偿本,另以进口关税与消费税(含威士忌税)的收入按期付息;一七九五年后,关税与吨税的盈余也并入这只基金。一七九一年二月二十五日,国会特许第一合众国银行,为期二十年;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在费城开业,资本一千万美元,其中政府认购两百万。到一七九〇年代末,美国国债已在阿姆斯特丹与伦敦按面值交易。一八一一年特许到期,续期案在两院各以一票之差未过,银行于三月三日关闭。
汉密尔顿做的动作,和约翰·劳几乎一样:把散在各处的债接过来,用国家的名义重新发一遍。但他把两件事分得很开——账挂在谁的名下,以及拿什么来还。
他没有让债权人去相信一个还没见到的未来,而是让他们相信一件已经发生的事:海关按季收得上来关税,酒坊交得出消费税。他设的减债基金就从这两笔现金里按期付息。于是那些原本三折四折都卖不掉的旧债券,忽然有了价格:按面值承认,让「美国」这两个字第一次被标上了价。他还多做了一步,这一步比钱更重——联邦接管各州债务,等于把十几个各自借钱的州绑进同一份账,谁也不能独自赖掉。到一七九二年年初,美国公债在费城、纽约、伦敦三处市场同时走到高点,六厘公债一度卖在面值以上——从报告提交算起,两年不到。他借的钱一点不比劳少;区别在于,他借来的每一块钱,都写在国家的名下,而不是他自己的名下。
Tumany:他没有造出信用,他只是把钱接到了一件能自己收上来的东西上——能还的债,才叫力量。
把账挂在谁名下这件事,不只财政官会遇上。同一时期的中国北方,一群替人汇银子的人,也在回答同一道题——他们手上过的钱比自己多出几百倍,而其中没有一两是自己的。
道光三年(1823 年),山西平遥西裕成颜料庄的掌柜雷履泰,与财东商定改营汇兑,立号「日昇昌」,专营存款、放款与异地汇兑(一说道光元年,即 1821 年,已开始兼营汇兑)。财东出资三十万两,雷履泰自出二万两(一说雷履泰未出现银,以人力顶身股)。票号立了一条规矩:认票不认人——汇票由专人书写,笔迹通报各分号,用汉字密押标记日期与金额,票面加暗记,凭票兑银,不问来者是谁。用人上实行经理负责制、聘任制与股份(身股)制,分号由总号任命,资金由总号统一调度。
起初做的是民间商汇;咸丰以后,官款也进来了:京饷、军饷、丁粮、厘金、赔款,都由票号过手。后世记载,其最盛时有分号三十余处,一说四十余处;鼎盛时年汇兑总额曾达三千八百万两,一说两千万两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 年)庚子之乱,慈禧一行西逃途经山西,平遥票号接待并献银;此后朝廷下令各省京饷改由山西票号解运。宣统三年(1911 年)武昌起义后,各地票号遭兵乱劫掠,南方的分号网络受创最重;进入民国后相继停业清理,日昇昌的最终结局诸说不一。
日昇昌从第一天起做的就不是自己的钱。汇兑的利来自别人在两地之间搬不动的银子,放贷的本钱来自存户的存款;鼎盛时一年过手几千万两,而它自己的资本只有三十万两出头。
它把这个生意做得很稳:认票不认人,是对陌生人也能立信;分号由总号调度资金,是不给任何一家分号自作主张的机会。它做对了一件事——把信任做成制度,而不是靠某个掌柜的品格。但它后来长出来的那半截身子,是别人给的。庚子以后,朝廷把京饷、赔款这类官款交给票号解运,这是最赚钱的一块;可这块生意不是市场上挣来的,是一张许可。许可的主人只有一个,就是朝廷。宣统三年之后,朝廷自己都在倒,官款成了死账,分号又在兵乱里被劫。从朝廷把京饷交给它的那一年(1900 年),到民国初年停业,十几年。它做大的最后那一段,做的其实是替朝廷看门。
Tumany:把信任做成制度,是一门手艺;把生意挂在许可上,是一份租约——手艺能带走,租约随房东一起到期。
票号借的是朝廷给的门路,还有一个人借得比这更虚——他借的,是一个孩子尚未长大的那几年。
《史记·吕不韦列传》记:吕不韦是阳翟的大商人,「往来贩贱卖贵,家累千金」(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作濮阳人)。秦昭王四十二年(前 265 年),安国君被立为太子;他宠爱华阳夫人,而夫人无子。安国君的儿子子楚(本名异人)当时在赵国作人质,车马用度都不宽裕。
吕不韦在邯郸见到子楚,说了一句「此奇货可居」,随后以五百金给子楚结交宾客,又以五百金购奇物玩好,西入秦献给华阳夫人,夫人遂劝安国君立子楚为适嗣。《战国策》记他与父亲的问答:耕田之利十倍,珠玉之赢百倍,「立国家之主」赢无数(一作「立主定国之赢」)——他选了最后那一种。秦昭王五十年(前 257 年),秦军围邯郸,赵人欲杀子楚,吕不韦以金六百斤买通守吏,与子楚脱身归秦。前 251 年昭王死,安国君即位(孝文王),子楚为太子;次年孝文王死,子楚即位(庄襄王),以吕不韦为丞相,封文信侯,食河南洛阳十万户。前 247 年庄襄王死,太子政即位,尊吕不韦为相国,号「仲父」。
秦王政九年(前 238 年),嫪毐之乱发,事连相国;次年十月,吕不韦被免相,就国河南。又岁余,宾客使者相望于道,秦王赐书责问「君何功于秦」「君何亲于秦」,命其举家迁蜀;吕不韦自度难免,饮酖而死(前 235 年)。
吕不韦的眼光,在那四个字里就说尽了:他看的不是一个人,是一件货。他把家产折成两半,一半押在这件货上,一半用来买通能让它升值的关口——华阳夫人没有儿子,安国君宠她,这两件事凑在一起,缺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继承人。这笔生意做成了:从邯郸初见(约前 260 年)到拜相封侯(前 249 年),不过十年上下;天下商人,没有第二个走到这个位置。
但有一件事他从头到尾没有解决:他手上的力量,全部寄存于「政还年幼」。子楚在位三年就死,前 247 年政即位时才十三岁,需要一个替他管事的人,于是有了「仲父」;而政长大,只是时间问题。秦王政九年嫪毐事发,牵连到他;第二年他被免职就国,再过一年,秦王赐书来问「何功于秦、何亲于秦」——这两句问的不是功过,是名分:仲父这个称号本来就是买来的,现在买主不需要它了。从政即位到饮酖,十二年。他买下的人长成了王,他买下的名分也就到期了。
Tumany:他一生只投了一注,注押在一个人的年龄上——而年龄,是唯一一定会涨的东西。
四个人,四笔借来的东西。约翰·劳借的是法国人对纸币的信心;汉密尔顿借的是美国海关每天能收上来的现金;雷履泰借的是朝廷交给他的一条门路;吕不韦借的是秦王亲政之前的那几年。四个人都借对了——他们都因此走到过一个人靠自己走不到的高处。
差别不在借不借,在于他们心里那件东西写的是谁的名字。汉密尔顿清楚钱是国家的,所以他把账挂在国家名下,也把还钱的办法一起留在国家名下;另外三个人手里那件东西,也不在自己名下,而他们都当成自己的在用——用它撑一个位置、一门生意、一个称呼。
那些不是你、却由你调动的力量,决定你能走多高;正因为它不是你的,它的归还日从来不写在你的日历上。
借本身不是问题。人几乎不可能不借——力气、名分、门路、别人的相信,都是借来的。问题在于,有些东西你可以一边用一边还清,有些东西只能等它来收;而那一天,不由你定。
Tumany:借来的东西只认主人,不认握着它的手——你替谁拿着它,它的归期就由谁定。
借条上写着谁的名字,要到最后一天才看得清。